新时代拆迁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13|回复: 0

解析:【起诉期限】起诉期限应为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《房屋征收决定》作出之

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慵懒
    22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42 天

    [LV.5]常住居民I

    3380

    主题

    34

    回帖

    1万

    积分

    超级版主

    Rank: 8Rank: 8

    积分
    11214
    发表于 3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    X县施房屋征收,张先生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。因不满补偿,没有和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。2022年5月6日,县房屋征收部门作出《房屋征收决定》,但并未告知张先生起诉期限,那么张先生如果不服比较迟应何时起诉更要紧的是,把农民拆房补偿标准分析透彻,让其社会功能发挥到极致才是我们当务之急要做的。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、征地补偿、拆迁补偿、安置补偿、城中村改造、棚户区改造、农村房屋补偿、征收房屋补偿、房屋拆迁补偿、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,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。杨在明拆迁律师-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-801-9299。https://www.zaimingchaiqian.com/news/21933
















  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》第四十六条首款规定,“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,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。”《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六十四条规定,“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,未告知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,起诉期限从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,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比较长不得超过一年。”本案中,案涉《房屋征收决定》未明确告知了张先生起诉期限,因此,张先生的起诉期限应为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《房屋征收决定》作出之日起一年。







    本文转自“络综合平台”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,联系删除。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