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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访谈【司法强拆】强拆的一种合法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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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发表于 2025-1-22 00:02:3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    强拆屡见不鲜,大家已经见怪不怪,但是对于被拆迁人还是非常抵触的,毕竟自己的财产被强制执行,于情于理都会认为是一种非法行为。然而现生活中当大家遇到强拆更多的是一种奈,强拆发生后很多人会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比较终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,但是小编要提醒大家,不是所有强拆都是非法的,对于拆迁项目中的一些钉子户法律中也对其进行一种强制执行方式,就是司法强拆,而司法强拆也成为了一种合法的强拆方式。也因此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才会有越来越多的拥泵者为其加油助威,传播品牌的价值和功能。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、征地补偿、拆迁补偿、安置补偿、城中村改造、棚户区改造、农村房屋补偿、征收房屋补偿、房屋拆迁补偿、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,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。杨在明拆迁律师-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-801-9299。https://www.zaimingchaiqian.com/news/12204
















    一、司法强拆程序







    首步、被征收人收到下面两份文件,又触发申请司法强拆条件







    当被征收人收到《责令交地决定书》或是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》时,房屋就有可能面临司法强拆,注意是可能,具体条件需要详读相关法律规定。







    ⑴责令交地决定书







    《土地管理法施条例》第45条规定:违反土地管理法律、法规规定,阻挠建设征收土地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;拒不交出土地的,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





    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







    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26条、第28条规定,征收当事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,相关部门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,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,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,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





    根据规定,在收到相关文件限期内,不予执行又不提起诉讼,就会触发司法强拆的申请条件,行政部门会申请司法征收土地强制拆除。







    第二步、行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申请







    司法强制拆迁由市、县级人民向法院申请,经审查后,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施强制拆迁。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应当提供下列材料:







    1、强制执行申请书;







    2、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、理由和依据;







    3、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;







    4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





    第步、法院展开审查







    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,要从申请程序、事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。这个环节很重要,这个过程,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,进行依法维权。如果经过审查,执行申请合法、材料齐备,法院就会立案并及时执行。







    第四步、法院通知被征收人并执行







    此环节,确定审查结果,对需要立案执行的,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,指定履行期限,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。基本上被征收人不提出异议,就会执行此程序。







    第五步、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行政部门,流程执行完毕。







    二、司法强拆的法律依据







    按照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: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,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,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、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





    农村集体土地、房屋的强征、强拆的法律依据来源于《土地管理法施条例》,其中第四十五条规定:违反土地管理法律、法规规定,阻挠建设征收土地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;拒不交出土地的,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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