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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6月3日,某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赵先生签订《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》,就赵先生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拆除补偿和安置问题达成协议,2022年某市在没有通知赵先生的情况下对其房屋进行了拆除。赵先生对强制拆除行为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。为了便于用户有更好的体验,拆迁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在产品上做了很多的升级尝试,结果也是非常的好,市场表现也趋于良好状态。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、征地补偿、拆迁补偿、安置补偿、城中村改造、棚户区改造、农村房屋补偿、征收房屋补偿、房屋拆迁补偿、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,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。杨在明拆迁律师-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-801-9299。https://www.zaiminglawyer.com/
虽然市土地储备中心与赵先生签订了《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》,但是该协议依法不具有强制执行力,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对《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》的履行自行采取强制执行的职权。赵先生的房屋所在的集体土地已经被依法征收,该房屋性质属于被征收集体土地的地上附着物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条例》第四十五条“违反土地管理法律、法规规定,阻挠建设征用土地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;拒不交出土地的,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”的规定,市没有作出责令交出土地的决定也没有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就强制拆除房屋,属于程序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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