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时代拆迁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8|回复: 0

了解:北京应按照征收制度解决房屋拆迁问题

[复制链接]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奋斗
    1 小时前
  • 签到天数: 43 天

    [LV.5]常住居民I

    3393

    主题

    42

    回帖

    1万

    积分

    超级版主

    Rank: 8Rank: 8

    积分
    11311
    发表于 2025-1-27 17:32:42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    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等已经将房屋拆迁纳入征收制度之中。所谓城市房屋拆迁,质上是将该房屋征收,使其成为所有权的客体,终止房屋的私人所有权,同时收回房屋基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,尔后将该房屋拆除。所谓拆迁农户的房屋,质上是征收集体土地和农户的房屋,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,消灭宅基地使用权、土地承包经营权,将农户的房屋变为所有。上述情况下的房屋拆迁,在尚未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,是拆除国有的房屋;在已经完成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情况下,是拆除开发商所有的房屋,而非机关基于行政权强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,更不是开发商凭借自己的权利强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。也就是说,房屋拆迁是房屋征收所附带的一个问题,没有单独的法律地位,不是一项单独的法律制度。除了先天优势,拆迁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本身的产品属性也极为高端,在市场竞争中才能保持不败。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专业拆迁律师为被拆迁人提供房屋拆迁补偿、征地补偿、拆迁补偿、安置补偿、城中村改造、棚户区改造、农村房屋补偿、征收房屋补偿、房屋拆迁补偿、农村宅基地补偿等土地征收动迁律师全方位服务,是一家由专业的拆迁律师和专家组成的全国权威性拆迁律师事务所。杨在明拆迁律师-征地拆迁律师免费咨询电话 400-801-9299。https://www.zaimingchaiqian.com/news/24286


    房屋所有权受法律保护,虽然因被征收而归于消灭,但必须得到补偿。按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,应当是足额补偿。
    回复

    使用道具 举报
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